狗有牙原罪? 貓有爪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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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寫不許餵貓,好心人加晚上字眼。
小狗也有權在行上行走的
小狗也有權在行上行走的

《編者的話》人有牙無罪,狗有牙「原罪」?人有牙不會咬人,狗有牙就一定會咬人? 人有手指甲,不會抓人,貓有爪就一定會抓傷人? 有關言論,不是誇張,相信不是飼養貓狗的人士也曾經歷,經常聽到不少已成為家長的成年人,拖著初學行學走的小孩,家長作裝以「可愛」的語調說。小記今天帶著小狗週未行街街,卻聽到一名「慈母」教育其兒子︰「你記住媽媽的話,狗狗會咬你的啊! 尤其是黃色、黑色大隻的狗啊! 一咬你就咬死你! 他們身體很多病的,又不清潔,千其不要觸碰狗狗!! 至於那些流浪貓,牠們很污濁,牠們很惡的,會抓你啊!!你要小心啊………」

什麼樣的養份,培育什麼養的孩子。現今世代,因為人類的自大無知,往往錯誤演繹動物的行為及感受,有些不喜歡動物的人士,更將牠們各自「定罪」,如狗咬人、貓抓人等言語,聽得愛護動物的人士感到火冒三丈! 為何小狗小貓在街上,只是非人類這物種,便要被冠以惡名及罪行? 有些家長還要拿著小孩的手循循善誘地作出這種洗腦教育。

活在這地球,除了人類外,上帝還賜予大自然、不同的動物與我們一起生活,人類屬於最高智慧的動物,以此掌管了世界的秩序,還替大自然的動物設定他們的生活秩序,隨著現代化,還自大地要控制所有地球上動物的生命,食的食、殺的殺、養的養、禁絕的禁絕,對動物的尊重卻越來越少。我們的愛,最原始的惻隱之心如被高樓大廈、新科技吞噬了!實令人感到悲哀及憤怒。

愛是很重要的,愛不只是愛自己、愛自己的家人,還要愛護世界上一切有生命的動物。可惜,由我們的政府為首,經常做了教育的壞榜樣,如教授市民不要餵流浪貓,狗狗不準入公園或康文署規管範圍,這些「原罪」的始作俑者,特區政府還是最出力的一份子。

孩子,我們的下一代,如這些思想繼續被灌輸下去,會變成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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