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稿》吃豬肉的人能反對玉林狗肉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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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玉林被抓的狗都被困在狹小的籠中等待屠宰,牠們顯然十分痛苦。有好心義工正努力用真金白銀將牠們買回來救走。

動物地球幹事:張婉雯

廣西玉林狗肉節今年並非首年舉辦,但似乎今次引起的爭議、衝突更為強烈。一來,食狗與反對食狗的民眾在過去數年均已累積不滿;二來,玉林狗肉節所帶出的問題,不單止是吃狗吃肉吃素的問題,而是更複雜的「文化/偽文化」問題。

 我仍先嘗試解答「既然可以吃豬牛羊雞肉,為甚麼不可以吃狗肉」的問題。的確,豬牛羊雞狗貓都是動物,所以,動物權益人士應以食全素為終極目標,這是原則。而現實是,食肉習慣根深蒂固,不是每個人都能一夕間改變,那麼,由大部分人都感到親近的動物(例如貓狗)做起,是可以理解的。可以說,反對吃狗肉是動物權益運動的開端而不是終點;頂多說路有遠近,各人步伐有快有慢而已。這應該是動物權益人士的共識。

 

說回玉林狗肉節。老實說吃狗的不只是中國人,韓國人瑞士人也吃狗,那為甚麼玉林人食狗特別惹人反感﹖一是他們把吃狗包裝成「節日」,集中於三數日內,大肆、公開地屠殺—不管屠殺的是何種生物—只怕都是難以為人接受的。類似的例子並非沒有,尼泊爾五年一度的嘉蒂麥節(Gadhimai Festival),竟將五千隻牛拉到廣場斬首以祭神,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比玉林有過之而無不及,亦同樣引起國際爭議。若說「狗肉節」是文化,那麼尼泊爾的嘉蒂麥節因著其宗教色彩更是文化(當然這種文化很有問題);玉林狗肉節並無歷史起源,說穿了就是一盤生意,所謂的「文化風俗」不過是包裝而已。況且傳統文化本來就不會被繼承者全盤接收,婦女紥腳也曾是傳統文化,難道要照單全收﹖

 

二是玉林狗販的作風。義工發現,許多被宰的狗繫有頸帶,是有主人的;這些狗或是被狗販偷走,或是飼主為錢出賣牠們。作為家庭成員的狗與飼主建立了感情,將之偷走宰殺等同殺害其家人;飼主為錢出賣自己的狗,也等同出賣家人。尤有甚者,狗販以狗命要脅動保人士要錢;把小狗用籃裝上,讓母狗叼著,上書「有仔賣」以作戲弄招徠……這些行為,已超出了「食肉是文化」、「食得豬點解唔食得狗」的討論,是幸災樂禍、玩弄生命、令人髮指的惡行。這些行徑,固然是狗販對外界指責的反擊,但他們的動機並非「堅守玉林傳統」(如果這真是玉林傳統),而是「睇錢份上」,義工付款照賣可也(而且可能趁機抬價)。老老實實,我覺這比伊斯蘭國脅持人質更卑鄙無恥。

 

三是事情發生在內地,而且在不遠的廣西。尼泊爾的嘉蒂麥節,香港人鞭長莫及,而且對香港人本身的生活無甚影響;然而內地文化近年或快或緩地滲入香港,大家擔心的是:會否有朝一日,食貓食狗竟在香港變得合法﹖香港人正面臨精神價值被逐步瓦解的威脅,是以內地食狗問題引起更大關注。

 

在食肉習俗仍然是主流的今天,或許有人認為反對食狗人士每每以「文明」標榜,是偽善的。但所謂「文明」是一個流動的概念;人類曾經蓄奴,然後主張善待奴隸,最終大部分國家都廢除奴隸制度。我們難以奢求奴隸主忽然良心發現,解放奴隸,也不能說提倡善待奴隸者就是偽善。如今我們反對食狗,是站在動保運動的中途站上,焉知他日,世上人類不會拒絕肉食,與動物和諧共處﹖這就是反對食狗的意義。

 

 

(原刊於2015/6/26,明報世紀版。請參加6月28日請停辦玉林狗肉節的遊行: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82373268619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