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所養守宮 留言指「告得我入,我跟你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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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一名facebook帳戶名稱為Shum Wai Chung的男子上載了一張守宮(蜥蜴一種)反肚的相片,旁有一把刀,另一相則顯示他手上有血,題為「我說過不給予人後悔的機會。你忘記了,我提醒你。」他在留言中更承認自己殺死了所養守宮,更反問「why not」。當有網民質疑他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他竟說「告得我入,我跟你姓」。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項目主任葉家恒指守宮很少會攻擊人類,亦不會對人類造成生命危險,若隨便殺害,是很離譜的行為,應予以譴責,亦觸反了法例,最高可入獄3個月。

Shum Wai Chung上載了相片後,有人追問什麼事,他初時指「有人挑戰我耐性。就咁之嘛。」其後更指「怪只怪牠今生跟錯主人」。當有人質問他為何殺害這小動物時,他竟說:「Yes I did kill it. You’d better ask ‘why not’ while asking a stupid ‘WHY’.」

有網民提出他涉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他竟回應說:「告得我入,我跟你姓。」那網民即說相關部門已將事件轉介警方處理。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項目主任葉家恒對本報表示,守宮很少攻擊人類,除非是受驚,或生命受到威嚇,而且守宮身型細小,即使咬到人,傷口也好細,不會對人類造成生命危險。

葉家恒又說:「爬蟲類不會像貓狗般識嗲人,他們沒殺傷力,需要人類餵食照顧,如果人類還要傷害牠們,是很過份的事情,必須譴責,以及向警方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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