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新例準棄狗者申請賣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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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漁護署就修訂動物售賣商規例安排向支持政府修例的動保團體代表舉行簡介會,多個不滿修例條文的動保人士踩場表達意見,又批評政府只約見支持團體的做法不公平。政府答應再開多一次簡介會,又透露會於5月18日將修例刊憲。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主席二元及NPV主席麥志豪均要求延遲刊憲,確保條文沒問題才交立法會審議。

麥志豪表示,今次漁護署只選擇邀請支持修例的團體人士出席簡報會,二十多名獲邀人士中,有9人是來自愛協,這做法是黑廂作業,製造假民意,要予以譴責。他指,政府將會啟動立法程序,卻只找支持者會面,是想誤導公眾以為署方在修例時有聽民意。
動物生命糾察隊成員何來稱,漁護署對很多問題都沒有正面回答,例如法例無法走向零繁殖、零買賣的願景,而且修例後規定繁殖者所用籠的規格,她認為不能接受,「根本應該禁止用籠飼養狗隻」。
她又指,會上亦對一次性買賣牌照有質疑,稱漁護署提出只要有合理理由棄養,便可申請一次性牌照將所養狗隻賣出,例如老人家沒能力養狗,便可賣狗。何來批評:「政府這樣做,非但沒有懲罰棄養者,反而為他們提供賺錢機會!」
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發言人二元表示,由於政府的修例建議引來很多質疑,建議政府延遲刊憲,改好建議才提上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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