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虐鴿慣犯保釋不足八天再向鴿施襲 昨再被捕今提堂控殘酷對待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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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一名多次在黃大仙虐待白鴿的七旬老翁,近日再向鴿子施虐,被市民目擊者及拍下過程,警方昨日(3月12日)再度將他拘捕。據知,鄧姓老翁於3月3日已因用石頭襲擊野鴿,當場被穿便裝的特遣隊巡經發現,證實他與多宗虐鴿案有關,已曾將其拘捕,但他在保釋後竟於不足八日又再犯案及被捕。老翁今日會於觀塘法院提堂,被控殘酷虐待動物。

本報於昨日曾報道,一名頭戴藍帽的男子被市民拍攝到他以石頭擲鴿的片段。警方昨晚指,警方於3月9日留意到網上有影片流傳,指懷疑有人在黃大仙上邨達善樓對開以石頭砸向白鴿。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接手調查案件,經深入調查後,人員於3月12日下午約四時在紅磡區拘捕一名七十歲姓鄧本地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

據知,擲石虐鴿70歲老翁鄧x樹於土瓜灣一唐樓單位,任職清潔工人,香港救援鳩鴿及雀鳥會發現老翁為犯案,多次涉及虐鴿事件,早於去年7月19日、11月17日及今年3月3日的下午時間,分別在旺角水渠道、長沙灣港鐵站外,以及黃大仙警署外發現一名男子捉野鴿和以石頭虐鴿,警方介入調查,翻查閉路電視後,相信屬同一人所為,並將他列作通緝犯。

3月3日,鄧姓老翁疑用石頭襲擊野鴿,當場被穿便裝的特遣隊巡經發現,上前截查,經調查後,證實他涉及半年前旺角另一宗懷疑虐鴿案,已被列作通緝,手法一致。據了解,老翁在警誡下透露,捉鴿後烹煮食用。

根據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三條,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

香港救援鳩鴿及雀鳥發言人Gian表示,若市民遇見有人虐待動物,除了可拍片外,同時亦應喝止有關人士及救動物,同時報警。她提醒市民,由於檢控需要一定證據及人證,建議市民報警時需清楚指出涉案人士如何令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她又慨嘆,「其實近幾次既拍片人都係潛咗水。」她呼籲所有人都可以挺身而出,為無聲的動物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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